2020年11月中旬,据消费者举报,发现兰州高原夏菜蔬菜物流交易中心出现大量高仿假冒“金果源”小包装龙眼,而且还是现场装盒贴标签,对公司产品和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销售市场
假冒金果源小包装龙眼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于2020年11月18指派法务部人员前往兰州进行调查处理,以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的不法行为,维护金果源在业界市场和社会的良好声誉。
公司法务人员赶到农产品交易中心后,在现场发现经营者现场大量的包装盒和“金果源”品牌标签,切实存在“现包现卖”的不法行为。
大量假包装盒
大量侵权商标
我公司法务人员不顾疲劳困乏,克服人地生疏的种种困难,经过连续两天完成了侵权证据的收集。经核对,发现市场经营者假冒注册商标的盒装龙眼的包装盒上的产品标识与我公司销售的1000g盒装龙眼一模一样,不仅使用了“金果源”的名称、“金果源”注册商标,甚至在生产商一栏还直接标注有“中国金果源进出口(泰国)有限公司”,包装盒中的龙眼也非我公司同等品质的产品,售价为65—90元/件,而我公司龙眼根据等级的不同,售价在80—120元/件之间。
次日,公司向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队进行投诉,执法人头立即组织3名执法人员前往高原市场,发现一家名为“盛世华地果业”的经营者存在假冒“金果源”的注册商标,并销售注册商标龙眼,执法人员对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将侵权商标和产品予以扣押。于2021年1月18日做出没收假冒“金果源”龙眼包装盒并销毁和行政罚款的决定。
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队积极配合驱车前往执法
通过本次的现场打击假冒商标的行为,不仅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对假冒商标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经营者起到了警示和威慑的作用,表明了我公司为维护知识产权和品牌声誉及消费者利益的坚强决心。维权是根本,我司必坚持,打假在路上,坚决不姑息。自我公司发出严正声明后,如有假冒金果源品牌商标经营销售产品的不法行为,我公司将决不软手,全力配合市场监管行政部门直至公检法机关,予以严厉打击。